关于开展新一轮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及支撑材料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位院长:

为落实《北京交通大学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校发〔202324号),切实做好学校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迎评筹备工作,根据院务会精神现组织院内各办公室开展新一轮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及支撑材料准备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撰写自评报告

1)各办公室需对照《新一轮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本科生院分工表》(附件1),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1-2025)工作指南》及自评报告模版(附件2)中要求进行撰写工作,自评报告模板中已根据各办公室业务分工将负责的分管院长标注其中。

2)各“主责单位”根据任务分工表,对照“审核重点”要求撰写自评报告负责部分的三级标题及内容,每个“审核重点”内容字数约 1500 字,其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字数不少于三分之一;内容要求条理清晰、层次清楚、语言简练、数据详实、措施具体。

3)各“牵头单位”在汇总“主责单位”报告内容的基础上,梳理、凝练形成所负责二级指标的报告内容,逻辑体系自洽、语言风格统一、标题设计合理,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字数不少于三分之一。

4)各“配合单位”应根据主责单位要求,配合提供对应的报告内容。

5)《自评报告》中数据如已纳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统计范围,应与国家数据平台数据一致,附件3为近三年国家数据平台导出的《北京交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供参考使用未纳入平台填报统计范围的数据,需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统计,列明时间段或时间截点,原则上应尽量贴近报告提交时间。

二、提供支撑材料

1)各“主责单位”提供自评报告内容相应的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应充分证明报告内容,要求信息真实、数据准确、图片清晰。

2)各“牵头单位”汇总、整理主责单位支撑材料,形成对应所负责自评报告部分的支撑材料,材料需统一编号并设置目录清单。

3)支撑材料以二级标题为单位顺序编号,并在正文相关内容处以“[编号]”上角标形式标注;同时整理支撑材料目录清单,注明编号、类型及名称,如“3.1.1 【新闻】北京交通大学召开新一轮审核评估部处自评工作部署会”,类型包括:文件、报告、通知、证明、清单、报道(校外媒体平台)、新闻(校内媒体平台)、网站及其他。

三、提交时间及方式

各主责单位于38前将负责部分自评报告内容及支撑材料提交至学校审核评估系统;各牵头单位于329前将汇总、凝练的自评报告内容及支撑材料提交至学校审核评估系统。系统开放时间及使用培训将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请随时联系。联系人:岳冶,51685422;陈丽,51683724

附件:

1.新一轮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本科生院分工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模版

3.近三年《北京交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办公室

2024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