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学院自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学院自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现组织各学院制定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学院自评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认真学习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北京交通大学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学院自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强化自评工作顶层设计,全面做好工作方案制定。

2.学院应按照模板内容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模板详见附件1。

3.方案需重点明确学院开展自评工作的主要任务及阶段安排,应具有指导性、实操性,层次清晰、内容详实,确保学院自评自建工作取得实效。

4.请各学院于3月21日(下周二)前将自评工作方案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提交本科生院,纸质版需经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

如有问题,请随时联系。

联系人:陈丽,51683724;邮箱:chen.li@bjtu.edu.cn;地址:本科生院303。



本科生院

2023年3月14日